新泰市群众投诉:汽车北站收看车费
今天上午去汽车北站坐公交车,把电动车放在了停车场东面的墙根下,下午回来取车时,有一个看孩子的老太太说收看车费,问她谁叫收的钱,她说是车站办公室叫收的,最后交钱才走人。请问交通局领导,北站收看车费合理吗?有物价局批示吗?如果是私自收费,怎么处罚呢?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在2019-10-10回复:您好,为方便广大乘客,车站投资十万元在北站广场设自行车棚,起初无人看管免费存放,但经常有人反映丢失电瓶及自行车(电动车)已在开发区派出所报案。为解决丢失问题,车站从下岗工人中,找一位责任心强看管自行车(电动车),过夜或在车棚存放的收取一元,在棚外临时送人的不予收费,在车棚南侧设免费停放处,丢失自负。感谢你对客运总站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咨询客运总站叔经理,电话721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