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新泰市群众咨询:新泰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城建公司领导,溧阳小区11号楼,是贵公司开发的,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经多方咨询,贵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违规占用超出使用面积323平方米,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请问贵公司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难道让业主上访吗?


新泰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在2019-08-13回复:您好,尊敬的业主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关于溧阳小区11号楼不动产权证办理事宜,我们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待手续完备后,方可办理不动产证,在此期间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详情请咨询事业发展部曹经理,电话0538-217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