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9 相关分类:
新泰市群众咨询:融资租赁利息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中,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的融资租赁利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请问:在直接租赁这种形式中,融资租赁利息能否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新泰市税务局在2019-08-06回复:您好,您好,您在问题中描述的“直接租赁”描述不清楚,无法对您的问题直接进行回复,您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或者拨打新泰市税务局税政二股电话7262502进行咨询。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进行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