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真的是自主,合适的吗?

新泰市群众投诉:课后服务真的是自主,合适的吗?

作为家长我有以下问题:1,收费后这个钱怎么处理,据说4元钱,有3.5元给老师,0.5元给学校,请问如果我的孩子不去,不交这个钱,老师拿不到钱,(一年大约700元),会不会给我的孩子穿小鞋。我认为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一定会。请问教育主管部门这个问题你们考虑过吗?我认为应该让学校统一确定一节课多少钱,不能按照学生人数来让老师拿钱,因为老师会动员所有人上课后服务,不上就没钱拿。不上的学生就会被穿小鞋,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教育公平?2,小学初中收了这个钱,什么时间发给老师,会不会有克扣,会不会被挪用。这个钱怎么发,有谁来监督,怎么监督,这些问题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有没有考虑到?3,同样作为老师的高中老师,每天早晨6点到校,一直到早7点半的一个半小时,以及下午5点后的第八节课,还有晚上6点半一直到晚上十点的课后服务时间,这难道就应该是必须的吗?难道就不算课后服务吗?难道就不应该收钱吗?让同样都是老师的高中老师累死累活每个月少拿2000元,你们觉得心安理得吗?请问教育主管部门这个问题你们考虑过吗?让同样都是老师的高中老师情何以堪,能让这些无私奉献的高中老师心理平衡吗?这个问题请问考虑过吗?作为家长不得不考虑,万一高中老师因为这个原因没有了干劲,作为高三家长的我怎么才能安心,才能放心?“不患寡而患不均。”请问教育主管部门你们考虑过吗?请教育主管部门慎重考虑!交钱可以但要确定一节课课后服务的老师能够拿多少钱,不能按学生人头提成。另外,高中老师也要发钱,否则会打击高中老师积极性。4,小学老师每月多拿2000元的课后服务费,请问高中老师每天比小学的工作更久,更累应该多拿多少?请问领导们,你们想过吗?任何提倡不给报酬的劳动,都是耍流氓行为,请不要借着奉献的要求,去要求老师,老师也有家要养活。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在2019-09-27回复:您好,课后服务工作是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泰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的一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4部门、泰安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文件要求,2019年9月中旬前,所有的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都要全面开展,对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保障。我市在前期调研、外出考察学习、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报经市政府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印发(该文件可在市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课后服务工作在全市小学全面推开。我市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主要目的是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群众接送学生的烦心事、操心事,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在家长申请、学生选择的基础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课后服务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课后服务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课后服务工作采取服务性收费的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用于开展课后服务的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全市小学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我市将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教育履职评价。把课后服务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强化督导考核,切实将课后服务工作办好办实。对于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联系人:刘科长,电话:722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