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待业大学生个人档案管理证明

新泰市群众咨询:师范待业大学生个人档案管理证明

本人系18年毕业的师范类大学生,毕业后未就业,档案调回新泰市教育局。19年考上潍坊的教师编制,要求体检时出具“个人档案管理单位(人事代理托管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证明”。请问我该去何处开具这个证明呢?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在2019-07-30回复:您好,师范类大学生个人档案管理证明到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开具。如还有问题请联系新泰市教体局档案室。联系电话:7251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