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办理叉车证的问题
本人新购买了一辆叉车,需要办理什么证呀,没有证能上路驾驶吗?从哪里办理呀
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在2019-07-22回复:您好,你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叉车司机证的办理由泰安特检院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5079076,地址:泰安佛光路306号。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联系电话:7258759,联系人:王传忠,地址: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监局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