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身回新泰发展

新泰市群众咨询:应届毕业身回新泰发展

我是一名应届大学生,想回新泰工作,可是从网上了解新泰企业都不缴纳保险,做出承若后也不履行。我想咨询一下领导有没有对大学生的保障措施,如果不靠谱的话就不回了。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07-05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另外,除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外还享受我市的人才政策,我市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根据《新泰市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措施》规定,与我市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知名院校全日制本科生,除享受用人单位待遇外,每月给予2000元、1000元、600元生活补贴,连补3年。社保处,咨询电话:0538-7225335;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8-722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