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房屋产权证丢失怎样补办
个人的房屋产权证丢失,请问怎样补办?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19-07-03回复:您好,自2016年8月26日开始,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实施。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须同时提交房产、土地相关手续。你的房产证丢失需登报声明作废10日后,凭报纸、原登记档案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交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开发商土地大证、面积分摊表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有其它问题,可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刘主任,电话:7256937或725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