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医疗费报销问题
给群众报销,电脑限制七天才能报销一次!举例说明,王XX 六月一号得了支气管炎,在村卫生室打了六天吊针!第一天顺利的报销了,很高兴。后五天打出单子来显示是自费!王XX 打发雷霆,说卫生室坑人,不给群众报销!六天的针,只给报了一天的!我们怎么解释都不行,哭笑不得!最后掀翻了我的办公桌!我们也理解群众,交了大把的钱,捞不着报销,谁也生气!可是这怪谁呢?谁来给群众解释一下,请局长告诉我们该怎么办?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在2019-06-26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您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政策理解有偏差,根据《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泰人社发〔2018〕4号)第十七条。一般诊疗费有关规定由政府举办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乡镇卫生院、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根据患者就诊项目的不同,将一般诊疗费区分为中医和西医、注射型和非注射型,中医和西医执行同一标准。具体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统筹基金按 80%的比例报销,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一般诊疗费为一个治疗疗程(急性病 3 天,慢性病 7 天)的服务费用,疗程内复诊的,不得再收取一般诊疗费。根据以上文件,正常签约的门诊统筹7天收取一次诊疗费,对参保就医的群众来说每次就医正常享受报销待遇,与定点村卫生室收取一般诊疗费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出现正常结算显示结算单自费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咨询电话72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