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教师遗属补助和养老保险
我父亲是石莱镇一公办教师,2006年因病去世,时年48岁,我母亲在2006年我父亲去世后一直领取教师遗属补助,2018年6月石莱镇教委擅自停发,我母亲相关补助证手续齐全,我父亲去世后我母亲在本村务农未改嫁,无稳定收入,身体一直不好,无其他社会保险,我想问下石莱镇教委有权停发吗?另外我父亲从教近30年,期间所交养老保险去世后应该由我母亲直接继承,到现在一直没有说法,我们应该找谁?
新泰市石莱镇在2019-06-21回复:您好,您好,根据您反应的问题属“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字【2014】120号)文件整治内容“(七)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及死亡人员家属等有一下情形的,应立即停止违纪违法行为,并有单位追回多领资金:①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等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有家属及他人领取补贴、补助的”的内容,按照上级要求,对我单位遗属补助发放对象逐一排查时,发现你母亲不符合“关于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的通知”(鲁人发【2005】22号)遗属补助对象“(二)母(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的条件,石莱镇教育办公室只是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如有疑问,请联系李谟1826667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