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单位退休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破产单位退休问题

以前曾是煤矿企业员工,现如今到退休年龄,企业于14年破产了,现在想补缴养老保险,请问补缴年限是补缴到14年还是现在,补缴年份是可以补满15年或者20年吗。滞纳金方面破产单位是否有相关优惠政策,希望给予解答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06-20回复:您好,与企业解除合同后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中间空缺的社保按目前政策是不允许补缴的,您可携带身份证、解除合同证明到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缴纳2019年的社保,缴费年限可与之前缴纳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具体问题请咨询社保公共业务窗口,咨询电话:0538-72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