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颐和花园养鸽子
颐和花园有住户养了几只鸽子,早晨中午在小区乱飞乱叫,非常扰民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9-03回复:您好,您好,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对相关业主进行劝阻;同时我们为您摘录几条关于饲养宠物的相关法律条例供您参考,《山东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山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每只禽20元、每头畜50元处以罚款。因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只能对饲养宠物扰民的业主进行劝阻。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也希望广大业主能够自觉遵守小区公约,共同建设美好家园。问题办理责任人: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王科长,联系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