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新泰市大秦健身俱乐部不履行合同
新泰市大秦健身俱乐部2018年夏天为开展经营推出一项业务,合同规定预存600元(有合同),一年内去健身房够120次退换600元再免费送一年,现在一年了且去了超过120次了,大秦健身俱乐部不光不退还600元,还不免费送一年了,作为消费者要求大秦健身俱乐部履行合同退还600元且免费送一年
新泰市市场监管局在2019-09-02回复:您好,您好,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青云所工作人员经调查调解,8月30日上午,现大秦俱乐部的经营者李总到青云所就此事进行了说明,一是他与前经营者签订转让合同时此消费卡的事项没有明确约定,二是前经营者从事的该活动有恶意圈钱的性质,三是根据《合同法》规定,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所有办卡人员,所有办卡人员同意后才能转让,原经营者转让该店时没有通知相关办卡人员。李总在与您电话中明确答复,建议您走诉讼程序解决。我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