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独生子女费
提前十年领独生子女费要什么条件?怎么办理?男女双方结婚生育年龄是多少?
新泰市卫生健康局在2019-06-11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一、新泰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提前10年奖励扶助制度,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结婚时为晚婚且生育第一个子女时为晚育的(是否实行晚婚晚育以女方为准,结婚时女方为初婚且年满23周岁的为晚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女方为初育且年满23周岁零7个月的为晚育);3、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4、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已落实绝育措施的;5、年满50周岁。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不论是否有抱养情况)。二、关于法定结婚年龄:1、1981年1月1日之前结婚生育的,以1950年《婚姻法》的规定为准进行界定,即:男方20周岁,女方18周岁;2、1981年1月1日之后结婚生育的,以1981年《婚姻法》的规定为准进行界定,即: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三、每年1月31日前,个人申报。申请人本人应当在达到50周岁的当年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表格,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及复印件、双女户绝育证明等一并交村民委员会。如有疑问,请咨询基层指导科,电话:0538-7251100。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