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阳光世纪城问题
阳光世纪城物业在没有跟业主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下,以不交物业费甚至垃圾处理费为理由,不给广大业主充水费,电费。给业主委员断水断电。请问这样合法吗?请有关部门给及时处理。解决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不要回复不存在这些问题。我们每次充水电得打110来协商,每次都有出警记录。如果不给解决问题,我们会继续往上反应问题,一直到解决。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8-28回复:您好,您好,我中心已于8月27日下午3时已召集阳光世纪城小区业主代表及业主委员会主任参加的协调会,业主代表已同意欠交物业费的业主补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收到物业费后会及时为业主充水电。问题办理责任人: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科程科长,咨询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