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鲁投尚府10号楼南移
鲁投尚府10号楼位置与惠兰苑1号楼太近,为什么10号和11号楼南面的楼都可以对齐,偏偏10号楼就不能和11号楼对齐,怎么对齐就影响本栋楼的光照的,规划上10号楼前是个两单元的建筑,怎么挡的?强烈要求10号楼南移,不要拿群众利益不当事。鲁投项目这不是欺负人么?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19-05-30回复:您好,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要求,新泰为二类气候区,住宅建筑目前执行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时数不低于三小时的日照标准,如周边现有住宅原来不满足大寒日三小时日照标准的,在新建筑建设时则不能降低其日照标准。日照分析是一个复杂的技术问题,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使用经住建部批准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出具日照分析报告。如果您对该项目日照情况仍然存在异议,您可持利害关系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行政审批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预约时间,我局将联系其出具日照分析报告的设计单位为你当面进行现场解释,并当场为您进行10号楼南移的日照分析。您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0538-7251775,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