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2 相关分类:
新泰市群众咨询:追问春天城市花园物业费问题
说是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为什么没有公告呢?为什么都不知道业主委员会同意呢?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5-24回复:您好,您好,我们已就您反映的问题向物业公司进行了通报,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当时确实征求了业主委员会同意,您若还有疑问可直接去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地址在春天城市花园综合楼三楼)。问题办理责任人: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科王科长,联系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