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关于春天城市花园物业费涨价问题
春天城市花园物业费由4毛涨到现在的7毛,由每年的500多涨到1000.也没有出公告,什么也没有通知。业主委员会也不知道,物业说涨了就要交。交物业费是应该的,没文没条的没依据就涨价?这是什么逻辑?物业的人还说,涨了物业费就要交?我想问一下有关部门这是什么条例?新泰的有关部门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吗?要是没有合理解释,那只能往上级反映了。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5-21回复:您好,您好,该小区建成于2005年,截止到今年初该小区一直执行原来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现已严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物价;为此,今年一月份物业公司经过测算成本,报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广大业主均无异议后对物业服务费进行了小幅上涨。问题办理责任人: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科王科长,联系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