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问题

新泰市群众投诉:房屋漏水问题

我们住工商局宿舍(东关小区北区),自雨季开始以来,我们就不断反映顶楼漏雨严重的现象。但是,物业说:局里不批,他没办法;局里推给物业。时至今日,大雨如注,漏雨那么严重,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请问:楼顶仅仅是我们几户顶楼居民的楼顶吗?物业能对此漠视吗?局里就无动于衷吗?恳请领导过问一下。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8-15回复:您好,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楼顶、屋面属共用部位,维修的费用应由受益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物业公司在聘请专业人员对损坏部位做出维修预算向相关受益业主收齐均摊费用后再组织维修,维修后根据实际花销结算(多退少补)。问题办理责任人,市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科王科长,咨询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