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生育金报销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三胎生育金报销问题

男方为二婚与前妻有一女孩,女方为初婚,现为我单位职工,两人共同育有一孩,已领取生育金,根据规定夫妻可再生育一孩,有准生证(计划生育手册),现已怀孕,请问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手续?可以领取几个月的?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05-14回复:您好,答复如下:需要再婚男方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1、如果孩子的抚养权不归男方,再婚后生育第二个孩子,按二胎计算98天生育津贴,享受生育保险政策,需要提供住院发票、住院清单、住院病历,出生证,准生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单位户需提供生育审批表并加盖公章。2、如果男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再婚后共同又生育第二个孩子,属于三胎,目前三胎还没有相关生育金配套政策,目前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需反映人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详细查询,未尽事宜请咨询工伤生育科电话:0538-7257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