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

新泰市群众咨询:独生子女证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需办理,可到户籍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办理,办理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咨询了一下乡镇街道计生办,说是现在不在办理独生子女证了。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新泰市卫生健康局在2019-05-14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您详细告知我们您所在乡镇,以便我们进一步落实。您也可以与我们直接联系反应情况,市卫健局法制科咨询电话:2097382。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