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煤公司拖欠工资和断交保险

新泰市群众投诉:新煤公司拖欠工资和断交保险

17年从新煤公司离职,当时单位拖欠近2年的工资,已经养老保险未缴纳,事后听说新煤公司领导要求新煤职工自动放弃养老保险都转到洪泽公司,从新缴纳保险。近2年了,新煤公司也一直没有将拖欠的工资给发放,拖欠的保险也没有缴纳。还有我想请问有关部门,单位要求员工自己放弃养老保险是否合法?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08-06回复:您好,按规定,单位招用的人员在合同期内需要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社保,不能以企业效益不好要求员工缴纳或者放弃缴费。社保处已对该企业进行多次催缴,但由于该企业欠费严重,无力支付巨额欠费,我局现已根据相关征缴条例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根据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职工可携带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到该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社所监察中队投诉,由监察大队会同中队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如超出两年,职工可以向法院咨询,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诉讼途径依法解决。社保处,咨询电话:0538-7225335.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电话:0538-721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