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关于老百姓不懂的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咨询一个关于老百姓不懂的问题

泰和名城交房时,交给物业的维修基金,一直不给房管局的正式发票。问物业,物业让去开发商财务,财务说维修基金要等动办理不动产证一块,明显的在拖。这个钱只要交到房管局,房管局是不是就会给正式发票?这个事也没有部门管?想往房管局交就交,不想交就拖着不交?到现在没有给房管局的正式发票,这部分款项产生的利息是不是要退给业主呢?尤其是一期,已经入住多年,到现在维修基金也没给正式发票。这个事没有部门能管?麻烦相关部门真正去管一下这个事。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5-07回复:您好,您好,我们已就您反映的问题向开发公司进行了通报,开发公司负责人称,业主如有需要,可持维修资金收据到开发公司换取发票。问题办理责任人: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王科长,联系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