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期间保险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退役军人安置期间保险问题

我是08年12月入伍的,2013年12月退伍。2015年2月到分配的单位报到上班。我退伍到民政局报道的时候民政部门说待业期间的保险有接纳单位续补。当时民政部门说的是待业期是视同缴纳的,同时还算工龄的。待安置期间实际保险全部都是空的,我想知道应该怎么处理这中间14个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新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19-04-30回复:您好,您好,现有政策规定服役期间和待安置期间到本人退休时都核算工龄,没有实际缴费,但视同保险缴纳,如有政策变动,我们将会按照新政策执行。如有疑问请致电:722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