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将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

新泰市群众咨询:省财政厅将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

省财政厅将对连续3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清理。《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9]14号请问:一个会计在连续的3年内既没有从一个单位辞职,去另一个单位任职;也没有发生继续教育等其他涉及会计信息变动的事宜。财政厅是怎么个清理法?


新泰市财政局在2019-04-28回复:您好,你好,按照鲁财会[2019]14号文件规定,人员清理事项由省财政厅负责,地方财政部门不具备此项工作权限。如有疑问,请咨询省财政厅,电话:0531-8266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