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分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继续教育学分问题

统计继续教育学分,为什么人事局组织学习的不加上,上传到网上,有些还是自己付了学习费的。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在2019-04-28回复:您好,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范围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提升学习;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的校本培训和学校认可的教师自主研习活动。联系人:刘科长,电话:7224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