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新泰有相关政策吗
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新泰有相关政策吗,新泰市市怎么实施的?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19-04-26回复:您好,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山东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自建住宅建设的,村民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占用农用地进行以上项目建设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目前新泰市尚未制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相关政策。对于具体项目乡村规划许可办理程序,您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咨询,也可拨打0538―7251770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