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小区公共线路维修谁的责任?
我是新汶城建小区的住户,昨晚小区线路短路导致全小区停电,今天物业进行维修说要我们住户每家交一百块钱。因为维修的是我们户外的设施这个钱不应该是我们住户交钱吧!去年也维修过一次每户交了一百块钱说是更换小区主线路但收了钱没换今年又要收钱。从昨晚停电至今家里老人小孩都受不了,请领导给我们一个说法!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7-25回复:您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承担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近几年,新建商品房都需要缴纳每平方米90多元的供电设施配套费,建成入住后,供电专营单位对这部分住宅实行收费、维修和管理到户。供电专营单位主张没有缴纳配套费的小区,该单位既不是原线路的建设方又不拥有产权,所以没有承担更新的责任。而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也没有更新线路的责任及承担相关费用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由物业公司牵头组织抢修避免长时间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的做法应该值得肯定,这种情况下,维修费用由全体受益业主进行分摊应该是较好的解决方案,我们了解到咱们小区的线路也已经维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电,我市出现类似情况的小区也是按照这个路子处理的。感谢您对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问题办理责任人: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科王科长,联系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