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朋聚物业公共收益资金问题
朋聚物业纠集电缆厂个别不明真相的业主召开所谓的座谈会,压根没有说明《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其处分权、收益权等权利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除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和税费外,不得挪作他用。” 现朋聚物业又以“变压器是共有设施,应由全体业主分摊”为由收费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四十九条的规定,第三款: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第四款: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属于违法行为。 我们全体业主要求朋聚物业使用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资金更换小区变压器,退还业主重复交费的费用。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7-15回复:您好,您好,朋聚物业公司已将接管电缆厂宿舍期间所有收支状况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问题办理责任人: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科程科长,咨询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