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小区物业不作为

新泰市群众投诉:阳光小区物业不作为

阳光小区内车辆随意停放云湖观邸和附近保险公司车花120元就能到物业办个出入,都停在院内,有的停了车来回翻墙到云湖观邸,关键弄得小区住户的车都没法停。请问下:120元重要还是小区业主的方便重要。请问:汶南镇领导管吗,如果不管,请说一下哪里管,还是没有能管的地方?


新泰市汶南镇在2019-07-18回复:您好,经查确实有非阳光小区住户经由阳光小区的熟人住户进行办理停车的,都是小区住户个人所为而非物业。物业查出的都已取消车位,物业会继续调查,发现后立即取消。如果您有线索提供可联系西官庄村刘书记:1356288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