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电缆厂变压器更新费用问题
朋聚物业以“变压器是小区内共用设施,更新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分摊。”收取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泰市物价局、新泰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价发【2018】12号)的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收支明细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公示记录留存备查。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取、保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可按20%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和税费。 根据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80%是全体业主的。电缆厂全体业主要求朋聚物业物业使用此项资金用于变压器更新。 不要以此项资金贴补物业管理费为由搪塞全体业主,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电缆厂全体业主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7-04回复:您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原电缆厂宿舍属建成年份较早老旧小区,三个宿舍区使用同一台变压器,且变压器严重老化,每年夏季用电高峰期频繁停电,给小区全体业主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去年更换物业公司后,应小区业主要求,朋聚物业公司召开了业主座谈会并征求了小区业主意见,高达百分之九十的业主同意以分摊费用的方式增加一台变压器,用以改善三个宿舍区的用电状况。另外,物业公司李经理表示将在月底前公示车位费的收支明细,请您继续关注。问题办理责任人: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科程科长,咨询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