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杜集贸市场收费问题

新泰市群众投诉:关于刘杜集贸市场收费问题

刘杜集贸市场管理员收摊位费,有时候收20元,有时候收10元,每一次收费价格都不一样,请问这算不算乱收费?归哪个部门管理?他们想要多少就要多少?这算不算欺行霸市行为?请给个说法!


新泰市刘杜镇在2019-07-03回复:您好,您好,经调查,该处集贸市场投资50余万元建设,于2018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为保障市场正常运行管理,对摊位收取一定管理费用,一般在2―5元,货物较多比如大车西瓜等收取10元摊位费,并不存在收费20元现象,该收费标准符合规定。办理责任人:镇市场监管所高所长,电话788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