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住院医疗费报销问题
我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最近因病住院,等出院到住院处结算住院费用被告知单位没交医疗保险费,不能报销结算住院费。和单位沟通后单位去医保办查询被告知财政局没拨钱报销不了,不行让先自己垫付。我们不明白自己每月都从工资扣除了医疗保险费,等有病住院了就不能按照医保有关规定报销了,请有关部门给予答复并尽快解决。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在2019-06-17回复:您好,因机构改革,今年缴费系统与税务系统对接,部分单位还涉及更名、办理增减员及调整缴费基数不及时等问题,致使部分单位医疗保险缴纳不及时,我单位针对此情况已安排专人催缴,现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已基本补齐,请咨询人提供身份证号或者拨打7213872进行进一步查询,之前先行垫付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单位交至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给您造成的不变敬请谅解。咨询电话:721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