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井下工人提前退休的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关于煤矿井下工人提前退休的问题

本人男,在国有煤矿从事井下工作22年,养老保险从1996年开始缴纳到现在未曾中断(已缴纳272个月)。现在不想再从事井下工作,我的正式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03-13回复:您好,1、依据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泰劳社发[2008]69号有关退休政策规定,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即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申报“特岗”退休。2、您是否符合以上条件,须经审核本人档案后确定。请您带档案到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审核后给予准确答复。社保科,咨询电话:725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