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建议

新泰市群众咨询: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建议

不动产权局: 现在我们业主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每一户办理都需要开发商陪同,如果开发商不配合那我们就办理不出来,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有依据,请问依据是什么? 买房时,我们都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在房管局做了网签备案,完全可以证明我们是买方。提一个建议,能不能让开发商把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开发商提供的材料交一份在你们局备案,以后每一户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只需要带我们业主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即可。目前济南就是这样办理的,建议你们去学习学习!真正做到便民服务!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19-03-11回复:您好,您好,咱们群众可以自己来办理不动产证,群众自行来办理和中介办理时间都是一样的,我们办理流程和办理期限都是公开的,切实做到一切为群众着想。您可以自己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地址:行政审批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725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