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咨询:咨询小产权房屋代开房屋租赁发票
咨询小产权房屋(无任何产权证)代开房屋租赁发票的话开增值普通发票,大约金额6000左右的话需要缴纳多少钱?多少税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新泰市税务局在2020-04-23回复:您好,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6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您是自然人的话,金额6000元大约需要交纳增值税6000/1.05*1.5%=85.7元。代开发票需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如有疑问请致电:705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