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过程中的工资欠发

新泰市群众咨询:劳动过程中的工资欠发

提交辞职报告已经半年之久,但拖欠了一个月的工资未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请问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0-04-26回复:您好,根据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单位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职工可携带身证件及复印件、拖欠工资有关证件材料到该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所具体反映,由人社所依法调查处理。劳动监察大队,咨询电话:0538-721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