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更换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物业公司的更换问题

咨询一下主管部门领导,对于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开发商更换物业公司,或者说之前的物业公司退出了,重新确定物业公司,需要怎么样的程序流程?是否向主管单位进行了报备批准?现在泰和名城小区物业公司据了解已变更为“新泰市至信置业有限公司”,但是业主从来没有看到过相关的公示信息,并且现在该公司发布通知仅是以“泰和物业”名义发布(无落款印章),没有以“新泰市至信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过通知或文件,至于换成现在的单位,我们业主还是从交纳物业费、取暖费的收据的印章上看到的,这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流程?请领导解答以上几个问题,同时最好留个电话,方便业主进一步了解咨询或者投诉。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20-04-21回复:您好,您好,住宅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如变更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应先接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商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我中心已责令泰和名城开发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变更物业服务企业并进行合同备案。问题办理责任人: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科程科长,咨询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