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明瑞拖欠工资

新泰市群众投诉:新泰明瑞拖欠工资

本人自2013年9月进入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工作,自2015年3月起,工资开始拖欠,由于公司经营情况和各种因素,未能及时支付本人工资。至2018年10月本人离职时,累计拖欠本人工资达24个月,共计12万余元。请求新泰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06-13回复:您好,根据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拖欠工资的职工可到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社所反映,由单位所在的人社所给其协商处理。关于明瑞化工拖欠工资反映人可到翟镇人社所反映处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电话:0538-721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