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3 相关分类:
新泰市群众咨询:原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
你好,我在原单位(新泰市直单位)工作6年(2011年-2017年),单位未给签订劳动,也未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发1000元工资。现在请问以什么方式可以追缴这六年单位应承担的未缴纳的保险费用呢? 我能追回这部分损失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2017年新单位已开户缴纳保险。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0-03-25回复:您好,首先要去劳动仲裁院提起诉讼,认定劳动关系,申请单位缴纳保险。社保中心,咨询电话:722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