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办房产证资金

新泰市群众投诉:挪用办房产证资金

本人缴纳山水文园售楼处(振宇房地产)办证费用后,被强行挪用.多次催促 始终不给解决 .交钱的时候说几天后办理。几个月过后,现在去问说在等几个月,言语蛮横.说投诉他们 他们听后更佳蛮横无理,说随便。说谁来了也没钱!(山水文园南区)投诉无门。不知道哪里可以得到政府帮助!


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9-05-23回复:您好,经了解,开发商代收的费用为契税和住宅维修资金。经约谈开发商,开发商承诺2个月内为业主办证。开发商联系人:张经理,电话:13345275638。问题办理责任人:住建局房产科程科长,电话:722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