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关于乱收费问题
我们是云湖观邸业主,工程交工三年了,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再三摧促下,这两天接到开发商售楼部电话,让每户业主交纳五百元钱的代办费办理房产证,请问这钱该交吗?
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9-05-08回复:您好,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开发企业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购房人申办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提供所需材料和服务,开发企业不得向购房人收取费用。购房人自愿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购房人应办理的事务,代为申办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的,应自行承担第三方服务费用。经约谈云湖观邸开发商,开发商表示,业主可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办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也可自行办理。开发商联系人:宣经理,电话:15505380444。问题办理责任人:住建局房产科程科长,电话:722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