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6 相关分类:
新泰市群众咨询:私自改停车位
杏山路检察院对面东,商户私自把白色停车位图上黄色禁停车位,这种情况交警是否能贴罚单
新泰市公安局在2020-07-31回复:您好,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省政府315号令,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含车位)不再由公安交警承担,交由当地政府或住建局负责,私自改画车位您可向执法局或住建局反映。禁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会被处罚。详情请咨询交警大队一中队,咨询电话:209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