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群众投诉:春天城市花园物业问题
一期物业费涨到0.6元/平方米,楼道长期不打扫,外小区车辆在本小区车位停放。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9-04-29回复:您好,您好,您好,我们已就该问题向物业公司进行了通报,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该小区建成于2004年,截止到今年初一直执行原来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现已严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物价;为此,今年一月份物业公司经过测算成本,报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广大业主均无异议后对物业服务费进行了小幅上涨。小区卫生一事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实施服务,您若对其服务不满意,可将不足一一指出,物业公司也愿意就您指出的问题随时进行解决,如哪里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有关人员将与您共同查看现场,并马上解决。外小区车辆在本小区车位停放一事,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该小区所有车位全部都租赁给小区业主,您若有疑问可告知我们非本小区业主在小区停放的机动车车牌号,以便我们查实后处理。问题办理责任人: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科王科长,联系电话:722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