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农村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如何保障户有所居

新泰市群众投诉:新泰市农村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如何保障户有所居

新泰市农村已超过法定结婚年龄,没有住房,如何才能住上新房。之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现在怎么保障的。还能再申请吗,在农村现在买不起商品房,要结婚没地方住,如何过上小康生活呢。山东省及国家土地法规定可以申请宅基地。鲁建村字〔2017〕45号,城乡规划办法也明确可以申请,新泰市怎么申请。如何保障,请领导费心解答。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19-04-26回复:您好,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我省现行土地政策,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村民可以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向村集体提出用地申请。根据新泰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新发【2010】1号)文件规定“今后一律不再新批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农民新建住房统一在规划的镇区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利用科尚科长,电话:725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