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资格问题

新泰市群众咨询:行政执法证资格问题

据悉,市质量监督站(市住建局直属单位)有多名工人编制的工人办理了行政执法证,请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需要清理。


新泰市司法局在2020-07-16回复:您好,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回复如下: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省司法厅的要求,工勤编制(不含聘干)人员已经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的,经核实后需在系统中予以注销。针对您咨询情况,我局于7月15日已向市住建局下达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核查清理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对工勤编制(不含聘干)人员申领执法证件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处理,相应处理结果请咨询市住建局法规科,也可直接咨询我局执法协调监督科付科长,电话:7224112,地址:新泰市瑞山路与东周路交汇路口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