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豪馨城

新泰市群众咨询:居豪馨城

园东路居豪馨城小区地上停车位,物业在末公示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大幅提高收费,根据新泰市物价局和新泰市房产管理局 新价字(2016)16号文件第7条,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不准向业主任何末予标明的费用。


新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20-06-12回复:您好,您好,业主反映的问题经了解不属实,物业公司收费办公室已张贴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问题办理责任人:房管服务中心物业科程科长,咨询电话:7223759